江阴市卫生局“五项规定”
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 |2020-12-27
• 严禁收受礼金、礼券和其他馈赠。
• 严禁工作时午间和值班时饮酒。
• 严禁伪造医疗文书。
• 严禁开单提成和私设“小金库”。
• 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。
违反上述禁令的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个人:情节较轻的,下岗15天;一年累计3次以上的,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。情节严重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,吊销执业证书,并解除聘用合同或辞退。触犯党政纪律的,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触犯刑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惩处。单位:取消单位参加行业内各项荣誉评审的资格并通报批评,同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。